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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招聘第二批人员10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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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注意事项

⑴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0年12月31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2020年12月31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12月31日17时准时关闭。

⑵考生在报名系统填报信息结束后,请选择安全退出,若因账号丢失或盗用情况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⑶如考生使用报名系统显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符或验证号错误”或其他问题,请拨打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902、0898-66755323。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上午9:00-12:00,14:30-17:00(节假日休息)。

4.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

(1)审核时间:2020年12月25日9:00-2021年12月31日18:00。

⑵招聘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人员对报名资料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

⑶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络报名期限内的(2020年12月25日9:00-2020年12月31日17: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考试方式

采取综合素质考评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素质考评、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 综合素质考评

综合素质考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根据综合素质考评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复审人员,并在洋浦经济开发区 门户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⑴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公布后,面试前一天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及自愿放弃面试的,将取消面试人选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在报考同一岗位综合素质考评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⑵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过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对外公布。

3.下载打印准考证

⑴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可登录海南省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⑵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1年1月4日9:00-2021年1月9日17:00。

4.面试

⑴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⑵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当场公布。

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通过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⑷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综合素质考评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安排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工作: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体检费用列入专项招聘经费。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选择同级别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4.体检递补: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能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次。

(五)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是对入围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2.考察执行标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聘用

1.考察合格,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被录用为公务员,依法服兵役和调入海南省厅直属事业单位的除外)。

3.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落实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服务热线

①咨询电话:0898-28822023。

②纪检监督电话:0898-28829015、0898-28829037。

(接听电话时间:仅限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拟参加考试人员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健康状况申报异常、未取得健康码或健康码不全是绿码、与新冠肺炎相关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阳性检测者)有接触史、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新冠病毒核酸或特异性抗体检测阳性的,需按疫情防控要求报告和请假,不能参加本次招聘。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不再另行公告。

4.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5.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无关。

6.签订聘用合同前,若为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解聘的书面证明,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上岗,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洋浦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0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n.xls

2020年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打印).xls

同意报考证明.docx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素质考评内容m.docx

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doc

本科专业参考目录

专科专业参考目录

洋浦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原标题: 2020年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yangpu.hainan.gov.cn/yangpu/zpxx/202012/6b28c864f9ee4cca903955b7142691b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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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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