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的函》、《亳州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审批表》或《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申请表》、人事代理人员及未取得“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验证报告、考察材料、资格复审材料等,报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审核。
九、公示
对考察结果审核合格人员,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审批及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考试由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考试,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笔试考务、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查阅。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58—5132010(市人社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8—5118606(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8—5119220(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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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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