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一)笔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知识。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及考试用具,二证不全或持无效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成绩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hui.gov.cn)公布。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hui.gov.cn)公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
七、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次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hui.gov.cn)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填写体检表时隐瞒病史,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体检通知书,三证不全不得参加体检。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八、考察
由招聘主管单位及用人单位、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的通知》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九、拟聘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onghu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或有举报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举报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后招聘计划中拟聘用人员出现空缺,依次递补一次。
十、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符合条件者,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后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服务期未满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和人事档案转递。
十二、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隆人社发〔2020〕19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3.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4.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隆回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9-8187708
②考试咨询电话: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9-8156277
点击下载>>>
2020年隆回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要求表.xlsx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回县财政局
隆回县审计局
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30日
原标题:2020湖南隆回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hui.gov.cn/lhxrsj/rsrm/202011/23946e9b985144bbafcd03329630440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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