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策待遇
根据《洪江市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洪人才发[2020]1号)执行。其中教师引进按《洪江市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洪发〔2017〕8号)文件执行。
1、实施安家过渡
对引进(招录招聘)到我市全职工作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正高职称、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在城区未购房需租房的,分别给予一定的租房补助,具体标准为:正高职称人才12000元/年·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人才10000元/年·人,补助期限为三年。
2、实施专项补贴
⑴、住房补贴
对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正高职称、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在洪江市购买住房的根据人才层次分别给予住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高级职称人才3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万元,分5年(服务期限是5年,每年按20%兑现)补贴到位。对教师队伍引进的“双一流大学”(含211、985工程重点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服务期8年)。
⑵、生活补贴
对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正高职称、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分别给予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2000 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期限为3年。
⑶、岗位补贴
对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正高职称、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给予人才岗位补贴,标准如下:分别给予正高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1000 元、500元的岗位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期限为3年。
3、实施家属安置
对在我市全职工作的各类人才,积极帮助解决夫妻分居、子女入学等问题。从市外引进的各类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市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子女需转入我市入学入托的,由教育部门安排到优质教育学校就读。
4、实施争先激励
优先推荐评定职称。对引进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的博士、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2年的硕士,优先推荐认定为中级职称。对引进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4年的“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优先推荐评定为中级职称。激励人才积极融入洪江市服务发展,每年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并在经济上给予适当奖励;对符合条件、贡献突出的人才,可优先使用或破格提拔或优先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www.hjs.gov.cn/hjsrsj/index.shtml)客户端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引进人才的入编。用人单位有空编的直接入编;无空编的由市编办从全市的待分配编制中统筹。
3、“双一流”大学名单以2017年9月20日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公布的双一流建设42所高校为准。“985”大学名单以1998年5月开始,截止2011年3月国家公布的39所高校为准,“211”大学名单以1993年3月开始,截止2011年3月国家公布的116所高校为准。
4、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到现场报名考试时,需进行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并提前报告近期14天行程踪迹(如有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健康监测),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省外人员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进行健康监测,其中来自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返洪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洪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才能参加报名考试;境外来洪返洪人员需要按照管控措施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并出具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具体事宜请咨询洪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咨询电话:0745-7733380。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6、本次人才引进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洪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洪江市人才发展中心
联系人:段黎青 联系电话:0745—7731069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人:王 晖 联系电话:0745—7732781
监督电话:0745--773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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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洪江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xls
中共洪江市委组织部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1日
原标题:洪江市2020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hrsks.com/Show/2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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