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行政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采用线上闭卷方式进行,统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xj-n-tax.gov.cn/)上公布。
2.笔试时间
本次笔试分为模拟笔试和正式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模拟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5日09:00-17:00。
(2)正式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6日10:00-12:00。
3.笔试方式
笔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考生通过自备电脑登录笔试客户端参加在线笔试。
考生在线笔试操作说明见附件6。
在线笔试考生行为规范见附件7。
4.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5.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1.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xj-n-tax.gov.cn/)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排名依次递补。
2.面试
(1)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形态、仪表等。
(2)面试具体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等事宜,于面试前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xj-n-tax.gov.cn/)进行通知。
(3)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总成绩
管理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体检由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5.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6.体检结果将于体检完成后,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xj-n-tax.gov.cn/)公布。
(七)考察
1.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将对拟聘用人员及其亲属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原单位、所在社区出具的在校期间、工作期间、现居住地居住期间的有关鉴定意见,并加盖毕业院校、原单位、所在社区公章。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负责审定。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xj-n-tax.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1-2681100。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xj-n-tax.gov.cn/)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xj-n-tax.gov.cn/)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公告、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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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11月10日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2/202011/2f657f6e09a148a395fde8bd186d142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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