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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自主招聘资格复审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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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3 19:25:50| 来源: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我局将对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自主公开招聘检验检测岗位(岗位代码20200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6日(星期五),09:00—12:00。

地点: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8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28号,十五中南门斜对面)。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邮箱告知各应聘人员)。

三、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有效户口薄原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站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扫描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扫描二维码)。

(5)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院校录取材料、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护照及签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写清:截至2020年10月10日是否满足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并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自治区各部门所属单位需主管厅局人事部门盖章确认。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7)填写《自治区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附件中下载)一式两份。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公告公布的资格复审内容准备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因证件(证明)不齐全或不相符岗位条件者,取消资格。请各位应聘者本人携带所需材料按时到场,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2020年11月6日12:00)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后果自负。

(二)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应及时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书面放弃声明。联系咨询电话:0951-6024459。

(三)认真做好疫情期间防护工作,所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出示“健康码”并登记信息,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如出现发热等不正常情况的,需提前打电话告知。

点击下载>>>

自治区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日

原标题: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nxyjj.nx.gov.cn/yp/ggtg_37855/qtgg/202011/t20201103_2275444.html

(责任编辑:jz2)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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