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
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吉县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报考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书;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0日8:00至2020年11月14日18:00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11月14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3.改报岗位
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吉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在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发布通知。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考试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缴费,随后提交减免手续至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退还。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1月28日登录吉县人民政府网(www.zgjx.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与临汾市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联系解决(0357—7930212)。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吉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吉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档案存放证明、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县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县委或县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县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确认证明。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期限详见政府网站通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
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拟成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五至九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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