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面试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数的3倍确定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面试前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书面通知应聘人。
1.面试方式:根据专业和岗位分别组成面试小组,每个小组面试考官至少7人,其中外聘考官2/3及以上,采取现场提问、现场回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在补充公告中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顺序;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者,按照面试中最高得分由高到低确定顺序。入围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工信厅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通知在甘肃省工信厅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体检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兰州市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承担。
4.复检。应聘人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工信厅安排应聘人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5.其它要求。应聘人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二)考察
甘肃省工信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安排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对应聘人在考察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环节如有应聘人被取消聘用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向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工信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后,由甘肃省工信厅党组研究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或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出现以上任一情况的应聘人不予审批。公示及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应严格遵守《甘肃省工信厅厅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要求,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5。
2.应聘人员在考试录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见附件6)。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gansu.gov.cn)公布。
5.本次招聘在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甘肃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组织实施。
咨询及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网址:见附件1。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919020114
监督电话:0931-8929295、0931-8929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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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信厅厅属事业单位第二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xlsx
甘肃省工信厅厅属事业单位第二期公开招聘笔试试题专业合并一览表.xlsx
甘肃省工信厅厅属事业单位第二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0月31日
原标题:甘肃省工信厅厅属事业单位 2020年第二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xt.gansu.gov.cn/meiridongtai/tongzhigonggao/20201031/0906350503e8482e16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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