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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20年12月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民族研究所等5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mzw.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除四川省藏文学校美术课教师为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外),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民族宗教委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系统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能经常到民族地区和高原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 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该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4名,其中四川省民族研究所5名、四川省藏文学校3名、四川省彝文学校3名、四川神哲学院2名、四川尼众佛学院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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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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