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资格审查,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由卫健局及相关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社部门复核。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末位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列为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部门对照职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查验证件、证明。不能在资格审查时限内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资格。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村(社区)干部报考定向招聘的职位,应当提前填写《2020年冷水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5),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对报考人员任职年限、在岗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初审把关的基础上作出书面推荐,经区委组织部门盖章后,在笔试前进行资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因疫情影响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能提供毕业证的,由学校提供证明,可视为资格审查合格。若自身原因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关证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经面试、体检、考察等合格,可提前上岗,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后方可办理正式入编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待定
5、面试(技能测试)
按照招考职位计划笔试成绩从高到底1:2的比例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招聘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计划。岗位计划数只1人的,不再核减计划数,核减计划后实际参加面试的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不再核减岗位职数,但技能测试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方可作为考核体检对象;结构化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考核体检对象。
区卫健系统(岗位代码202086-2020101)、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岗位代码202003)面试以技能测试为主。技能测试考官不少于3名,由本行业、本专业专家组成。技能测试成绩按照考官3-5名的取平均分,考官5名以上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考官7-9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并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为百分制,当场公布。
6、综合成绩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技能测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7、体检
体检的对象,根据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数。体检工作由人社、纪检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包含吸毒检测)。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8、考核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体检要求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人选达不到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录用程序。
考核工作由区人社局指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驻用人单位纪委派出组参与。被考核人员原则上须在体检结果公示半个月内及时提供完整的人事档案,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因体检、考核不符合要求或自动放弃造成岗位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9、公示
根据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冷水滩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以接受竞聘人员的咨询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正式办理入编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冷水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10、聘用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区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新聘人员原是机关事业单位体制内的,实行见习期三个月;原有工作经历的实行见习期半年;其余的实行见习期一年。
四、考试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0年冷水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就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以下安排部署:
(1)由区卫健局负责指导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落实医务人员选派,疫情突发事件处置等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考点设一名副主考由卫健系统领导担任,专职负责涉疫工作及突发事件处置。
(2)参与考试的所有工作人员在考前14天也要自我进行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不得参加考试工作。
(3)考点考场布置。考场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和临时观察场所,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和隔离观察室,指定专人对考点考场消毒,设置临时医务站,配备医务人员2人以上。并将本地的防疫要求提前告知考生。
(4)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藏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详见《2020年冷水滩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五、纪律与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拟聘人员在公示合格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冷水滩区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湖南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暂行办法》处理。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投诉电话:0746-8219197(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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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冷水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020年冷水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卫健系统).xlsx
2020年冷水滩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原标题:2020年冷水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st.gov.cn/lstrsj/0300/202010/ec78bb32a37c4945b7cdf010101bd65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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