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信息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其中,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在退费时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三)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须及时登录满洲里市人才网报名系统,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是否正确,交费状态是否变化为“已交费”。如交费后状态未改变,须在报名时间内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本简章),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2.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4: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根据专业情况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9:00—12:00。逾期未改报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须于2020年10月23日9:00—25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考察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
2.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上加2.5分。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分)×40%;
3.公共科目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4.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受疫情影响:请应聘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按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因实际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面试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问题的,一律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取消资格后空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三次。经资格复审递补后的人员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环节资格。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复审公告;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
④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项目人员”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以及当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提供的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并加盖盟市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满洲里市社区民生志愿者须提供市人社部门开具的期满证明;
⑥大学生退役士兵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退役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2020年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可以如期毕业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凡是截至到2020年10月1日尚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特殊情况由满洲里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议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
⑧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公告。
(三)结构化面试
1.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沟通能力等。
2.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没有按时参加考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面试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较高者聘用。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项都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6.应聘人员可登陆满洲里市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
(一)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负责,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满洲里市人才网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环节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入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个人档案、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及公安部门出具的考察材料。应聘人员因档案问题、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不能提供相关个人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形成考察报告,报市人社局备案。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满洲里人才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工作结束后,因应聘人员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补录。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0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