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学院在收到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后,将进行资格初审,若符合条件,将通过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请确保邮箱和手机号填报无误。
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核
应聘人员考核通过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如果本次选聘报考人数众多,考核方式增加笔试筛选,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执行。
2、考察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教学科研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温州市人才网与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公办高校报备员额管理,实行聘用制。
2、拟聘用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评聘根据我院职称评聘文件执行。
4、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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