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嘉禾县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由防控组统筹做好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
1.笔试、面试、体检工作由防控组报经县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备案后适时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防控组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将物资保障、人员配备、场所消毒、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在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各环节。
⑴考务工作人员行程码、健康码须为绿码且体温正常。
⑵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前,对所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进行行程卡、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
3.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疫情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确保自身符合嘉禾县防疫要求。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须报考人员亲自参加的公开招聘环节,如果参考人员健康码行程码为红码、黄码,或者体温异常但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由防控组工作人员立即将其带至应急隔离室进行隔离,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已进入体检环节的,待隔离期满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适时另安排体检。
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在指定官方网站(嘉禾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njh.gov.cn)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 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一)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管股:735-6632617。
(三)举报投诉
嘉禾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35-6626199,县人社局办公室:0735—66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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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
原标题:2020年嘉禾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jh.gov.cn/2/67/68/72/content_3181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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