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3个工作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完善报名信息或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审查。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17:00。
现场审查:10月下旬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审查(具体时间及要求见巩义政府网站通知或登陆原报名系统查询)。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场将采取“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考生资格审查时须佩戴医用口罩(自备),前后间隔一米,并自觉遵守审查现场工作要求。通过现场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本次引进考试的考生。
3、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考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引进岗位紧缺需要,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引进计划按比例削减直至取消。对于有效报名人数(通过现场审查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它岗位要求,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报其它岗位,逾期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信息将于现场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巩义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考核)
根据现场审查结果,确定直接考核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事宜将在巩义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时因考生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较多,需设置2个及以上面试考场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面试成绩将于整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且影响确定该岗位引进人数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名次。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2(四舍五入)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通过考核的博士学历毕业生,直接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
(五)考察
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按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递补考察对象应体检合格)。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巩义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程序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在按规定时间毕业或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拟引进人员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引进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相关政策
1、考核试用。引进人员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引进的全日制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1年),全日制硕士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聘用单位共同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统筹管理,聘用单位负责人事和日常管理。试用期满,由各用人单位对定向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2、工资待遇。引进的全日制博士,试用考察期间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六级职员工资待遇;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试用考察期间享受八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引进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政策待遇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执行。在我市工作期间,本人取得公务员身份前,工资待遇统一按上述标准发放;取得公务员身份的,按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3、住房保障。引进毕业生均提供人才公寓居住,配备部分生活必需品。愿意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发放购房补助,硕士给予购房补助6万元,博士给予购房补助10万元。
4、政治待遇。引进毕业生直接纳入我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在我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可择优安排科级领导岗位;各用人单位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时对引进人才中的优秀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5、其他待遇。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硕士给予3万元安家费,博士给予5万元安家费。同时,符合“智汇郑州”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申报每月1000元、1500元的补贴标准申领3年;符合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及其他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七、其它事项
1、现场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体检、拟引进人员公示等事宜均在巩义政府网发布。考试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确保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考试全程,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本人实际情况完全相符,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对于违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本次引进工作政策解释权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由巩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八、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电话咨询相关问题。
咨询电话:0371—64369636(巩义市人才办)
0371—69580019(巩义市人社局)
0371—69593979(巩义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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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巩义市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参考专业目录.doc
2020年9月23日
原标题:巩义市2020年定向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ongyishi.gov.cn/portal/gyzx/tztg/webinfo/2020/09/16017611735734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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