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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平遥县人才服务中心第三批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20山西平遥县人才服务中心第三批就业见习人员报名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0-09-18 19:01:32| 来源:平遥县人民政府

经过认真审核和对接,平遥县人才服务中心对新申报的见习单位进行了公示,现将见习人员第三批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见习岗位名单详见附件1):

一、就业见习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相关要求;

5、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6、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所有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需提供材料:

(1)《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见附件2);

(2)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身份证;

(4)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页);

(5)毕业证;

(6)报到证;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8)就业创业证(登记为求职状态)(见附件3);

(9)未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

2、城乡失业青年需提供材料:

(1)《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见附件)

(2)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身份证;

(4)户口簿(需为本地户口并复印户主及本人页);

(5)毕业证;

(6)就业创业证(登记为失业状态)(见附件3);

(7)未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

3、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三、签订协议及上岗

报名结束后,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岗位要求和见习人员报名情况,进行合理的人员和岗位分配(同等条件下,优先对接使用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并通知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进行接洽。

待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缴纳保险后,见习人员即可上岗见习。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应服从见习单位管理,并按要求完成见习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平遥县行政审批大楼521室;

3、联系电话:0354-5868668。

点击下载>>>

2020年第三批平遥县就业见习单位名单.xlsx

2020年平遥县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doc

就业创业证办理需知.docx

原标题:平遥县人才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第三批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ingyao.gov.cn/publicity_rsj/rsjtzgg/109403

(责任编辑:jz5)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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