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卫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生理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药理学、病理学、医学伦理学; 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于10月11日上午9:00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请考生于9月30日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2020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准考证信息表》,查询个人信息并登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总体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前,需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要素。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取得联系和其它原因未能准时到达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4、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由用人单位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己承担。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将取消聘用。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报名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5、考察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内容、考察程序、考察方式等相关工作要求须按照《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论须针对考察内容,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并出具考察报告。
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拟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社区工作者选岗
拟聘用到社区工作者岗位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按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岗位。
7、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铁岭·清河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经审察合格后,办理编制使用审批、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国家现行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待遇。
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72115149 72115125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网上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铁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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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岗位信息表.xls
2020年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他岗位信息表.xls
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原标题:2020年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tieling.gov.cn/tielrsj/tzgg31/122961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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