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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招聘3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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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0年10月13日上午9:00分至10月17日上午9:00分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2、考试方式、考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200分。笔试科目参见《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3、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将另行通知,请在笔试后登录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查看相关公告。

2、资格复审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表”中“计划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因本人自愿放弃(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资格复审时提交的资料:《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兼资格复审表)》、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其它相关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等,验原件)。资格复审由中心人事处、监察处负责,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专业目录按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审核。

4、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个人放弃或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时,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及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则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为1:3,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3、面试事宜,请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查看面试公告。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等相关材料。

八、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2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按(科目一*50%+科目二*50%)*50%计算分数。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50%+面试成绩*50%计算分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1:3的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阶段。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并列情形,将加试面试,最终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九、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中心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中心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十三、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0871-67399549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871-63192326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察处:0871-6316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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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6日

原标题: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sj.km.gov.cn/c/2020-09-16/36594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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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2)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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