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缴费
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后,如果审核通过,可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如果审核未通过,考生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然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结束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收费。
缴费流程: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点击“通过支付宝交考试费”按钮,进入支付宝页面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支付宝页面上会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从支付宝页面再跳转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上后报名状态会显示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7.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0年10月13日上午09:00时至10月17日上午09:00分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者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在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咨询。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共两科,科目一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二为综合类综合应用能力。
注: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考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3.资格复审方式
由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签署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3)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昆明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
5.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6.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填写资格复审确认表。(确认表由单位提供,考生本人现场填写并签名提交)。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用问答式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
4.面试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共两科,每科卷面100分,共计200分。科目一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科目二综合类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向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联系电话:0871—67913814。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3.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科目一成绩×50%+科目二成绩×50%)×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等额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嵩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4.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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