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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陵川县事业单位招聘94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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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4 17:39:39| 来源:陵川县人民政府

(四)体检与考察

公开招聘人员依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按以下顺序确定:

(一)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二)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三)按学历从高到低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乡镇卫生院各岗位的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选择确定招聘单位和岗位。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为五年,服务期内不准参加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不得向县外流动。

根据人社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要求,教育系统岗位和护士岗位的考生,需在试用期满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疫情防控

此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应在公开招聘领导组及县疫情防控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严格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47号)要求,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考务人员及所有考生做好考前14天体温监测工作,合理规划行程,并如实填写《陵川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健康监测登记表》和《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生须持“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期间,考务人员和考生应当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人社、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教育系统岗位:0356-6209469

卫生系统岗位:0356-6203815

其他系统岗位:0356-6202756

报名审核期间:0356-6200971

监督电话:0356—620298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疫情防控健康监测登记表

陵川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原标题:陵川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czf.gov.cn/DocHtml/1/20/08/00073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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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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