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岗位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六)体检、政审
1.体检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时,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3.对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考生需填写《政审表》。因政审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按成绩排名从该职位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公示。
4.体检时间拟定于:2020年7月13日。
(七)调剂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八)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www.brj.gov.cn)、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时间:2020年7月14日- 7月18日
(九)聘用及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培训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三年一签,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未续订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人员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此次招聘的人员性质为编制外自聘,被聘用人员无国家正式职工身份,比照同行业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执行。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1.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 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
布尔津县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布尔津县纠风办:0906-6529259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8381
联系人:娜孜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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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政审表.doc
2020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20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原标题:2020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brj.gov.cn/zwgk/003001/003001005/20200630/cd5d7aac-0958-4e39-885f-8ca2725de5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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