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引进研究生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后,一次性给予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5万元的安家费。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500元的“研究生学历人才特殊奖励”,同时享受每月500元租房补贴。(最低服务期限内,硕士研究生补贴可达12万元,博士研究生补贴可达17万元)。
(三)引进研究生可纳入县拔尖人才队伍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对在汝服务期满的研究生,可以参与县拔尖人才评选,按程序评选入围的,每年发放3000元生活津贴。
(四)实行“一卡通”服务。县委人才办为引进的研究生制作发放“研究生人才一卡通”,提供以下便利服务:①持卡可免费游览县内景点;②持卡可免费乘坐县内城市公交车;③持卡在县属公立医院就医免收普通门诊和专家门诊挂号费;④持卡可享受每年至少一次的免费体检;⑤持卡子女可在全县范围内自由择校学习;⑥持卡可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五)配偶愿意一同来汝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安排相应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由县政府负责安排公益性岗位。
(六)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引进研究生办理或接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关系。
(七)若引进研究生带有科研项目或技术专利落户汝阳的,由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支持其兴业发展。
六、管理措施
引进研究生人才在汝阳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期内,引进研究生人才不得申请调离本县,若擅自离开视为单方解约,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转移等相关手续。
七、信息发布
汝阳县人民政府网、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为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0379—682589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八、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中的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本次引进的研究生学历人才。
(二)本次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工作由汝阳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法律顾问:杨志斌(汝阳县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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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23日
原标题:汝阳县2020年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ry.gov.cn/newsshow.php?cid=45&id=27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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