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岗位出现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非2020年毕业生报考,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要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暂缓聘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中按规定有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但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可先行聘用,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的应依法解除聘用。
2.被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约定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人才政策
依据《辽源市服务创新转型发展“152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辽办发〔2017〕2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政策的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九、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一经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uan.gov.cn)
(二)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见《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附件1)咨询电话栏;
2.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838-9296;
3.考试咨询电话:0437-3168957;0437-3292606(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4.监督举报电话:
0437-3168867、3168977(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下载>>>
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通用知识科目考试大纲.doc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原标题:2020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文章来源:http://rsj.liaoyuan.gov.cn/xxgk/gg/202006/t20200624_447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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