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及考察
1. 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集中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 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生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审定后通过阳光海南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聘用与待遇
拟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照国家、省政府及公益一类省直属事业单位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8680492
监督电话:0898-6868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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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广播电视互联网监察监测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海南省广播电视互联网监察监测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0400/202006/762988a3a7bd40ba9ec411642b595c7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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