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气象局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已经通过面试,并与用人单位签署《初步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合格的广西区气象台天气预报等岗位38名拟聘用高校毕业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6月2日。其他岗位的拟聘用高校毕业生情况待考察完成后另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广西区气象局人事处或广西区气象局纪检组反映。书面或网上反映问题的,要有清晰的线索和具体的时间、地点、过程、证人等,并要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拟聘用人员要在15天内将就业协议书寄到聘用单位,若考生无正当理由不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应退回广西区气象局为其报销的路费和体检费用。若考生与聘用单位签署正式协议后无正当理由违约不到广西气象部门工作的,按规定和约定收取违约金。
公示单位:广西区气象局人事处
监督单位:广西区气象局纪检组
通信地址:广西区南宁市民族大道81号
联系电话:0771-5864940(广西区气象局人事处)
0771-5576756(广西区气象局纪检组)
邮编:530022 E-Mail地址:gxqxj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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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2020年5月22日
原标题:广西气象部门2020年拟聘用高校毕业生公示(一)
文章来源:http://zp.cmatec.cn/cms/preview/article.do?id=18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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