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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西灵石县事业单位招聘体检考察通知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0-04-17 17:07:37| 来源:灵石县人民政府

灵石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定于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和集合地点

报到时间:2020年4月21日上午6:15前。

集合地点: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楼前

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费446元,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届时根据情况多退少补,直接交付医院。

3、体检当天早晨请根据体检要求保持空腹。具体详阅《体检须知》(附件2)。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为做好疫情防控,请体检人员途中做好自身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体检,体检过程中不要扎堆,相互间隔一米。在家提前注册健康通行码,乘车前统一向工作人员出示。

五、注意事项1、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体检人员家长、亲属及其他人员陪同、跟踪等,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人员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私自改动体检结果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应在被告知体检结论(如合格则不再另行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方负担。复检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环节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具体事宜将电话通知,请体检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4-7618108

点击下载>>>

2019年灵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xlsx

2019年灵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须知.doc

灵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0年4月16日

原标题:灵石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工作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ingshi.gov.cn/xwzx/tzgg/content_13149

(责任编辑:jz5)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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