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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江安县事业单位第二次考试招聘体检相关事项补充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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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结合目前新冠肺炎防控需要和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江安县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安排

1.体检时间:2020年4月20日(星期一)。

2.体检集中地点: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底楼大厅(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

3.参检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早上7:30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检前筛查表原件和本通知书,并携带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签字笔1支及体检费(大约6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请准备好足够的现金),前往体检集中地点报到,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体检。未按时到体检集中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4.请参检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个人健康证明(市外的考生必备)和登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信息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现处于隔离状态或其他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及时与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联系延后体检事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请参检考生务必配戴好口罩,做好个人自我防护。

5.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江安县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第一批)

二、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请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3.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体检当天考生的亲朋家属等与体检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检场所,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4.女生有怀孕或生理期的,体检当日分组后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

5.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现场复检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不再另行安排复检。

6.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联系电话:0831-2620738。

点击下载>>>

2019年江安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第一批).docx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4日

原标题:江安县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1/19620_1.html

(责任编辑:jz2)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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