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0年招聘工作安排,现将第19期专利审查员报到及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及人员安排
(一)报到时间
4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 -11:30,下午13:30-16:00。
根据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疫情期间为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请报到人员按照附件1的安排分时分批前往中心报到,并谢绝家属陪同。请报到人员统一从中心一号门进入,并配合安保人员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工作。
(二)报到地点
成都市长顺大道一段128号审协四川中心7号楼7109。
二、所需材料及相关说明
(一)报到前需提交的电子信息
请按要求准备下列电子材料,并按照规定的命名、邮箱、时间、类别进行反馈。
1.集体宿舍申请表
申请集体宿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 未婚职工,本人及父母在成都城区未购买住房;② 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在成都城区未购买住房。“成都地区”指成都市成华区、金牛区、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高新南区及天府新区核心区(主要包括大源、中和、华阳、万安、正兴等)等。③ 不满足上述两项条件,但情况特殊(如住所虽然在成都城区,但离中心距离超过15公里等),可在宿舍申请表中进行情况说明,中心将视该员工具体情况及宿舍资源情况酌情加以考虑。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请下载附件2的《集体宿舍申请表》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并将附件2的主题命名为“第x期-职位代码-姓名-集体宿舍”,如“第19期-S301-张三-集体宿舍”。
附件2的反馈邮箱为1217381244@qq.com。
2.档案情况统计表
请下载附件3的《档案情况统计表》并按要求填写,并修改附件3的主题命名为“第x期-职位代码-姓名-调档”,如“第19期-S301-张三-调档”。此表仅限往届生、档案不在学校的应届生填写,应届毕业生的档案一般由学校直接派遣,无需填写此表。
3.电子证件照
本人近期免冠纯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分辨率大于300dpi,像素长*宽不低于571*800,格式为JPG。并将照片的主题命名为“第x期-职位代码-姓名-证件照”,如“第19期-S301-张三-证件照”。
4.信息采集表
请下载附件4的《信息采集表》并按要求填写,并将邮件与附件的主题命名为“第x期-职位代码-姓名-信息采集表”(如“第19期-S301-张三-信息采集表”)。本表共6页,请参照示例逐一填写,不要漏页。每一栏的表头“姓名+性别”为必填项,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填写身份证号码、数字、日期时,请注意格式是否正确。
以上第2-4条材料,请按格式修改附件名称后,合并为一封邮件反馈至邮箱sxschr005@163.com,邮件主题名称为“第x期+职位代码+姓名+报到材料2-4”(如“第19期+S301+张三+报到材料2-4”)。附件直接上传,请勿采用QQ文件中转站、网页链接、云盘等形式,否则无法获取。
5.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请应届毕业生点击(http://s.rc114.com/)进入“成都人才网-公共服务-毕业生报到”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流程说明请查看《致高校毕业生在成都市办理登记、报到、档案(户口)等相关事项的通告》(http://rc114.com/html/2017/0525/22778.htm)。
如在《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填写过程中存在疑问,请致电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028-85834707)或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028-62810217)咨询。
(二)需准备的纸件材料:所有报到人员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请将正反面复印于A4纸的同一面,保持原始大小,勿缩印或扩印,边框清晰、信息完整)。
2.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内(网络接转,无需纸质介绍信)去处:中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委员会;省外(需纸质版介绍信)抬头:四川省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去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或者审协四川中心)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须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考察期间的表现鉴定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未入档案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等相关材料。
3. 学历学位证书:自大学阶段起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含辅修),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需提供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其它纸件材料:应届毕业生
1. 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请将正反面复印于A4纸的同一面,保持原始大小,勿缩印或扩印)。
(1)抬头: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
(2)姓名应当和身份证姓名一致,专业信息需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信息一致,
(3)报到证/派遣证信息,备注栏如有手写信息须加盖学校或当地省级教育厅(局)就业部门公章,加盖其他公章无效。
2. 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含辅修)的复印件1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需提供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信网备案表:最高学历学位(含辅修)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其它纸件材料:留学人员
说明:此部分内容仅适用留学归国后一年内未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派遣的人员,留学归国后参加过工作并已被留学服务中心派遣的人员请参照非应届毕业生手续准备相关材料。
1.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派遣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国外毕业院校的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相关材料准备请参照留学归国人员政策(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
(五)其它纸件材料:有工作经历人员
1.离职证明:凡入我中心前有全职工作经历的,需由原工作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在报到时提交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证明内容须包括原工作单位全称、解约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原单位工作起止时间,并加盖公章,否则证明无效。
2.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请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单位具备评审资质的,可提供正式发文的复印件(红头文件,带红章)。
以上文件(合同、离职证明、职称材料)如在档案中,请联系原单位人事部门,提前借阅复印相关材料,以备报到时核验。
3.工作经历证明:请提供每段全职工作的“合同+五险一金缴纳证明+离职/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作为认定工龄的依据,五险一金缴纳证明指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提供任一项即可,证明需体现每一段工作经历的缴费单位与缴费时间段,证明仅需电子签章,无需加盖鲜章。
注:此处所指的五险一金缴纳证明与办理社保转移所开具的证明材料不同,只需体现缴费单位名称及起止年月,一般在社保公积金网站上即可查询下载打印。办理社保转移的材料需提供原件,一般有社保机构信息、行政区划代码,并需加盖社保机构转移专用鲜章,报到时请勿错交。
4.社保转移凭证:在成都市辖区外缴纳社保的,可自愿选择是否将养老、医疗保险转移至成都。(1)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的职工需提供原单位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2)需要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的职工需提供原单位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医疗保险缴费凭证;(3)在成都市辖区外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如需办理转移手续,可于报到后向中心提出转移申请。
上述材料第1~3项须在报到时提交,有社保转移需求的请按照第4项的要求准备材料。请自留2份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便办理五险一金转移、落户等相关事宜,原件由中心留存。
(六)需落户人员
根据成都市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入户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以及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条件,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具体政策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成办发〔2017〕50号)和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公发〔2017〕191号)执行。具体办理材料及要求可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等政府微信公众号查看。2016年以来,成都市陆续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及摇号选房有关政策,具体请登录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查看。
三、财务报销
(一)报到旅费
1.报销凭证应为真实、合规的交通运输票据,如火车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
2.无报销凭证不予报销;
3.旅行社或电商开具的发票不予报销;
4.出租车费、加油费发票不予报销;
5.成都市内区县至中心的交通费不予报销;
6.国际旅费不予报销。
(二)入职体检
1. 票据的内容必须是真实发生的,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不予报销。
2. 发票应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3. 发票金额应当准确,不得涂改,大小写金额应当一致。
4. 发票专用章应与体检机构名称一致,或其上级/总部机构名称一致。
6. 发票内容应为体检费或体检服务费,发票金额应与体检费用一致。
四、其他
在报到途中请注意安全,做好个人防护,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联系电话:028-62967777。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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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
2020年4月1日
原标题:审协四川中心第19期专利审查员报到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ipo-sc.com/xinwen/tongzhigonggao/2020-04-03/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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