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定拟考察人员并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按录用计划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
考察以信函委托或者实地派人去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
(七)体检
1.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和考察结果,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提出拟聘人员建议,经州局党组研究报湖南省气象局人事处同意后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在湖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递补和补招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符合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没有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不够的,可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行调剂。调剂的岗位进行公示且不少于7个工作日。调剂后的空缺岗位,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补录招聘。
(十一)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十二)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在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证书及报到证后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填写《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报省局人事处批复后,存入个人档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三)聘用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受聘人员凭《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和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有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气象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743-8227044
邮箱:e-mail: 7432002@qq.com
邮编:416000
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北路18号湘西自治州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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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气象局
2020年3月13日
原标题: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气象部门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hn.cma.gov.cn/xxgk/gkml/tzgg/202003/t20200313_1482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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