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 现将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详见附件《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手续办理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0年2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到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622室)办理体检手续并现场领取《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时间及安排
体检定于2020年2月4日(星期二)进行,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标准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一切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1支、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注:体检费用为400元左右,实际费用以医院发票为准,费用自理,请准备现金。)
3.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不得佩戴隐形眼镜,近视的考生务必佩戴适合的框架眼镜参加体检。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请佩戴助听器。
4.所有参检考生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5.女生有怀孕或生理期的,体检当日分组后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的考生,还须在体检当天到场后提交由医院出具的相关检查资料。
6.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脏杂音、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按规定安排当日当场复检。
7.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六、咨询电话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782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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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1日
原标题: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1/19457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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