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资格复审
由选调单位对选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一)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按3: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报考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岗位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选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亳州市2019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等材料。
2. 加盖单位公章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参公或公务员)在岗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4.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提供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证明外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凡与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八、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考试成绩(只设面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设置笔试的岗位,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学历层次相同的,按照在编时间长短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学历层次和在编时间长短相同的,按2018年度考核等次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以上都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最终拟选调人员由用人单位综合评定后确定。对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上述情况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组织体检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选调人员相关信息,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十、公示和调动
选调单位根据选调人员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等,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岗位代码、准考证号码、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内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选调考试由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选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追究责任。
本次选调考试,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遴选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58—(市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8—(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8—(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后续相关选调工作信息,将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查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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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
原标题:亳州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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