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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9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9-09-11 16:18:25|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4.笔试时间为:2019年 10月27日。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6. 笔试结束后,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50%+《综合应用能力》÷1.5)×50%+政策加分

7. 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须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和机关纪委负责监督。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各岗位面试满分为,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3.面试命题工作由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领域的专家,在内蒙古自然资源厅机关纪委的监督下入围进行。在试题的命制、印刷、送达接转和保管启用的各个环节中都将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4.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封闭管理,凡是在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须设立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非招聘单位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面试开始前,主考官主持对考官进行培训;考场监督员宣读考官守则,与考官签订保密协议;主考官和监督员检查确认试卷密封并启封;考官熟悉考题内容及答题要点。

6.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考场严格按照公开招聘面试考场要求设置,对面试室应聘人员面试过程进行全程摄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由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将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1. 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者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招聘单位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后,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2019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入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十)其他事项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3次。

3.面试工作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4.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单位招聘工作接受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选派的督察员全程监督。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要求执行。

五、咨询和监督

1.考务咨询电话:

(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2.考务监督电话:

0471-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点击下载>>>

2019年9月11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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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6)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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