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考试信息 > 招聘信息 >

2019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9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9-09-10 10:20:55| 来源: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盟委组织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二代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资格。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7.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无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无人通过资格复审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通过网站进行公告,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满分为。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其他岗位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明确面试答题语种,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更改),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环节当日内,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经盟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七)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在盟委组织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盟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盟委组织部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2.考察工作由盟委组织部与盟纪委监委共同组织实施。考察组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对每一个考察对象都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作汇报。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报考人员,经盟纪委监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锡林郭勒党建网、锡林郭勒人力资源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盟纪委监委向盟委组织部报送拟聘人员报告,由盟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公务员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后,招聘单位方可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已录用为公务员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期限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依次进行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依次进行递补。2019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二)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在公开招聘工作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应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复审、递补、体检考察以及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未能联系上报考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六)本简章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盟委组织部)

(盟纪委监委)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

举报电话:

点击下载>>>

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9月9日

原标题: 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

1 2

(责任编辑:jz15)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