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按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告。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个人简历;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6)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应聘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岗位的人员,为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人员,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岗位及要求一览表的要求提供,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示。
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工作责任心和工作应变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总分为。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示。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大中专及以上学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9年11月29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省发展改革委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贵州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
六、未定事宜,由省发展改革委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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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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