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的资格审核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入闱面试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自治区财政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自治区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2张近期蓝底或白底一寸免冠照片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4.资格审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财政厅人事处202室(乘坐地铁1号线、3路、17路、36路、44路、903路、907路、908路、920路、923路、931路南门站下车。)
资格审查联系人:马晓蓉
联系电话:,
5.资格审查通过的面试人员名单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公布。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公布。
2.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答辩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6.面试成绩出来后,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自治区财政厅统一组织确定体检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财政厅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考察
1.自治区财政厅派出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聘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人员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十)确定聘用人员
自治区财政厅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议,确定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
经自治区财政厅确定的聘用人员,将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收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监督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如联系电话不通畅、不及时关注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影响应聘事宜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
2.
原标题:2019年度自治区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0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