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选聘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全部成绩并列时,则加试面试确定体检人选。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选聘资格。体检人员名单可登陆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查询。
体检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组织进行,应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选聘岗位的需要,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对考察人选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进行考察,以及对报名条件和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核实,并最终按选聘名额确定拟选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递补。递补轮次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商选聘单位确定。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办理调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与咨询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巴南区干部调配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巴南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实施。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选聘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信息,且该考生3年内不能参加巴南区范围内选聘考试。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报名电话:,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
1.2019年重庆市巴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9年重庆市巴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办理调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与咨询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巴南区干部调配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巴南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实施。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选聘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信息,且该考生3年内不能参加巴南区范围内选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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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年重庆市巴南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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