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1. 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2019年度兵团直属和兵团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政策咨询电话。
2. 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9年度兵团直属和兵团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0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此次招聘考试一般岗位与限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的岗位都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但开设了不同的报名路径。本科学历的岗位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9个环节,报名费95元;限定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级职称的岗位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资格复审、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和聘用8个环节,报名费15元。
3. 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如未通过,请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4. 笔试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某岗位招聘计划数较多,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 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9月6日10: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6. 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且已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6日10:00-18:00,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岗位改报。其他已缴费成功的人员不再参与岗位改报。
7. 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参加笔试、面试时携带)。
笔试准考证请于9月14日至21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试卷满分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报考人员必须使用0.5-0.7mm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答题。考试用具由报考人员自备。
2. 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9月28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3. 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三)资格复审
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及方式:详见9月28日兵团考试信息网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
(四)面试
1.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2. 教育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3. 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岗位面试(面谈)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考生可以和招聘单位主动联系。
(五)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经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递补
在体检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兵团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
兵团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兵团纪委监察局: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0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