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7、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8、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9、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10、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11、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12、面试成绩由计分人员计算、汇总、复核后,交主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签字确认后当场公布。成绩宣布后,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八、体检及公示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九、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与宣威市统计局签订聘用合同,每年一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工资待遇参照宣威市统计局公益性岗位执行。
(三)招聘具体事项由宣威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十、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宣威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威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项。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应聘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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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统计局
2019年8月5日
原标题:宣威市统计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catid=147&id=1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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