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考核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生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比例确定,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超过5:1的需参加笔试,按照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答辩。岗位报名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5:1的则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申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报名系统“http://183.64.107.107:;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未到达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只能本人前往,不能委托。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通知为准。
考生资格审查时应提供:(1)万盛经开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业资格参考或成绩合格证明等佐证材料;(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具有人事调配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4)本人获奖证书等能力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是必须项);(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谁审核谁负责。
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经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同一报考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各个环节,不符合本《简章》条件要求报考的或弄虚作假报考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面试
面试工作由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量化计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各岗位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分数低于7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通知为准。
4、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快速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在全部完成考试考核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上公布本次招聘所有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择岗位
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公布具体招聘单位名单,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服务单位。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专业技能实作成绩不低于70分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完成体检或考察环节后,放弃后续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
七、公示
考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查询。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信息公开页面()”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试用及正式聘用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
自愿在本区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者,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面试成绩、体检、拟聘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查询。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 (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万盛经开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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