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现场申报地点: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804室。
4.所需材料:现场申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博士)、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电子版(包括近五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同时提交《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引进高层次城乡规划人才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以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另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材料、审批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网络申报,申报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上)扫描件电子版压缩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引进人才应聘”。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应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同时,申报人对其所提供证件、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5.申报人员年龄以申报截止日计算。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阶段。
1.现场申报的,申报时资格初审和复审一并进行;
2.网络申报的,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申报人须在2019年5月25日下午5:30前,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3.通过资格初审的申报人员不能再申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5月底前在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进行公告。
(三)面试评审
面试评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
根据面试评审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进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评审结束后三天内在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六) 研究审定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建议名单,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社会公示
经审定后的拟引进人选,在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八)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引进通知,并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若申报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面试评审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引进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办理相关引进手续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由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康剑飞 李烨伟
咨询电话:
原标题: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引进高层次城乡规划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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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引进高层次城乡规划人才申报表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9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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