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关于“撤销、撤回、吊销、注销”的区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行政法的行政许可考点中,有这样一个知识点的考查:区分撤销、撤回、吊销和注销四个有些相似但实际上又有所区别的名词。今天,我们来详细说一说它们的区别,以帮助大家在今后的做题中能够准确的选出答案。
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来对这一知识点进行分析。比如,张三现在想要开一个商店来专门销售香烟,那么,张三需要向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许可。最通常的情况是张三如实的申请,烟草专卖局也依法的进行了审查并给了张三烟草专卖的许可。除了这种最常见的情形外,还有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形:
情形一:张三如实的进行了申请,烟草专卖局也依法进行了审查并授予了许可,然而过了没有多久,张三所在的城市实行了全面禁烟,烟草专卖局根据政府的相关要求,需要将张三的许可证收回。那么此时我们就说烟草专卖局撤回了行政许可。概况来讲,在撤回中,是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的,撤回许可的原因是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或者是基于公共利益。
情形二:假设张三在申请许可的过程中,伪造了材料,或者是烟草专卖局的相关人员接受了张三的请客送礼等,在张三取得许可证后这些情形被发现。那么此时张三取得的许可证就会面临撤销的情形。也就是说,在行政许可的撤销中,是存在着一定的违法行为的,可能是申请人一方违法,也可能是行政主体一方违法,甚至是双方同时违法,此时,就会出现行政许可被撤销的情形。
情形三:假设在申请许可证的过程中,张三和行政机关都没有出现违法的情形,但是张三在合法取得许可证以后销售假烟假酒,被行政机关查处。此时,是有可能会出现吊销许可证的情形。换言之,吊销许可证是一种行政处罚,也会伴随着违法行为而出现,但是这个违法行为不是出现在申请过程中,而是出现在营业过程中,这也是吊销和撤销的最重要的区别。
情形四:假设以上三种情形均未出现,过了5年以后,张三的许可证到期了,此时张三不想再继续做香烟的生意而准备转行,那么此时许可证将会被注销。许可证到期不再续期是注销常见的原因之一,除此以外,还包括的情形有: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等等。
以上是对于撤销、撤回、吊销和注销的相关总结,希望对于各位考生的复习备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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