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地点:面试考场统一设在湖南农业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4月14日(上午8:00开始)。
3.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成绩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
4.面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按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综合产生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当场宣布成绩。若最后一个名额的面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加试题目一次,加试成绩仅用于确定并列人员名次。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体检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试行办法》和《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修正)》实施。体检医院临时抽签确定。非招聘单位原因,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同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面试综合成绩(面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无合格递补对象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对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会同县政府门户网站、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或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每个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应聘同一岗位的考察合格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
3.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10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