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扶贫办等相关部门组织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学历等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空缺名额,按该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确定后,在人社局公示栏、昭苏县党建网、昭苏零距离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核实统一答复。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统一签订用人合同。
三、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纳入地方财政管理序列,工资、合同等与在职县聘用人员同等对待;
2.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则上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初次签订含试用期12个月)。服务期中,工作不能胜任的由县扶贫办随时予以辞退;当年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由县扶贫办予以辞退;工作人员被辞退、自行辞职或服务期满被解聘的,用人单位不予任何补偿,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3.聘用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由县扶贫办负责,考核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考核标准执行,与县扶贫办工作人员一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4.聘用工作人员由县扶贫办负责教育、管理、培训、培养。
四、工作职责
1.聚焦聚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2.全面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尽职尽责;
3.积极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有效。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在3年内不得参加昭苏县组织的县级招聘考试。
本《简章》由昭苏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昭苏县委员会组织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原标题: 2019年昭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扶贫办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昭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5日
来源:
|
近期考试
|
考试资讯
|
成绩查询
|
在线咨询
|
|
一键加群
|
讲座预告
|
报考指南
|
辅导课程
|
1 2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1
02-10
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