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宁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严格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江宁委办发〔2015〕18号)的精神,并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要求,南京市规划局江宁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8080/)上发布,内容详见《南京市规划局江宁分局2018年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南京市规划局江宁分局(江宁区天元东路2999号)306办公室。
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完成的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
2、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现场报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当场通知考生。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照(苏价费函[2007]146号)文的要求,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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