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考察和体检。按照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海外留学人员主要采取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考察,重点了解其学习表现、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留汉意愿等情况。如考察中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根据综合成绩进行递补,不适合进行递补的岗位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对于经过考察没有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体检标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考试考察情况依次进行递补,不宜递补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6、公示和聘用。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武汉组工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后不再递补。
对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补充新进人员登记有关规定和专项选聘人员的待遇规定,办理其就业报到、岗位认定登记、进编、工资兑现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待本人与该单位解约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选聘待遇及日常管理
1、管理岗位的聘用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事业单位7级管理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事业单位8级管理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可转到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2、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员,博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9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10级岗位。
3、所聘用人员享受武汉市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和《武汉市选聘生培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落户、住房和补贴等方面待遇。对于正式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由用人单位报销其体检费及面试和体检往返武汉的交通费。
4、所聘用人员应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职务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试用期一般为1年,首聘期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
5、市委组织部建立专项选聘人员信息库,跟踪掌握聘用人员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等情况。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新进选聘生岗前培训和往届选聘生调训,定期组织召开选聘生座谈会,加强培养使用。每年拿出一定名额,定向从选聘生中招录选调生。对工作需要、表现优秀的选聘生,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选调到党政机关任职。
四、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入口链接:http://115.28.112.16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武汉市2019年事业单位面向海外留学人员专项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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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武 汉 市 委 组 织 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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