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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淮安苏淮高新区招聘12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2018淮安苏淮高新区招聘12人公告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8淮安苏淮高新区招聘12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0月11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淮安市实联大道东1号(江苏省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4楼407室)。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网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适应苏淮高新区建设发展需要,优化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8年苏淮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较高,有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8日至2000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2)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苏淮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实际进行认定。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

8.服从分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被聘任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淮安市实联大道东1号(江苏省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4楼407室)。邮件报名需将应聘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邮箱:,邮件名为招聘+姓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需填写《2018年苏淮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A4纸正反打印,须现场签名,见附件3);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需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6)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明细或者以往工作合同原件,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本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符合条件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②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聘用和待遇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苏淮高新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苏淮高新区人力资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苏淮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在公示与聘用阶段,拟聘人选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邮箱: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苏淮高新区监察室:。

本公告由苏淮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原标题:2018年苏淮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苏淮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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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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