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按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于2018年10月13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综合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均为。笔试考务工作由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于2018年10月19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考生输入姓名、身份证后,可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由本人于2018年10月22日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2018年10月25日前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4。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在确认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9月18日至9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近期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剑阁县人事考试中心(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查。参加上述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计算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审查部门留存。
(三)面试
1.面试实施方案。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剑阁县监察委负责监督工作。面试实施方案由剑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于2018年10月31日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方式由剑阁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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