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考核
此次公招考试考核方式分别为:报考面向2018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选派大学生招聘岗位(除硕士研究生外)的考生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面向2018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和卫计系统招聘岗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教育系统招聘岗位的考生采用模拟上课+学业成绩计分的方式进行。
1.考试考核时间
考试考核时间定于2018年8月1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现场报名通知为准。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为《综合知识》一科,分值,考试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最新修订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为准)、时事政治等。
3.面试(模拟上课)
面试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师基本功和素养,分值,成绩达到60分者方为合格;其他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面试分值,成绩达到60分者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4.学业平均成绩得分。报考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考生根据培养学校提供的学业平均成绩计算得分,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与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分别计分(保留两位小学)。
5.确定总成绩及拟招聘人选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1)报考教育系统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模拟上课成绩×70%+大学期间学业平均成绩×3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快速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报考卫计系统和面向“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快速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报考面向2018年“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选派大学生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快速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在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对初步确定招聘人选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以后的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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