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可以择优等额确定,也可按不超过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招聘)。
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报经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对拟引进(招聘)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主要优惠政策
根据《旺苍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自主引进办法》和《广元市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相关规定,引进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对刚性引进(招聘)到我县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经考核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在我县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按月发放每人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按月发放每人每月1000元的工作补助,期限5年。
(二)引进(招聘)到事业单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限制,可直接予以聘任。
上述政策待遇仅指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才能享受。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在中共旺苍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旺苍县人才办具体组织实施。旺苍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旺苍县人才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旺苍县人才办:(0839)。
原标题: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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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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