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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汕尾市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高层次人才招聘补充37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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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5 16:26:13| 来源:广东汕尾人才网

(三)考试

按照采用直接面试(结构化面试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当天须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面试成绩满分为,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列为体检对象。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考生综合成绩高低为序,排定名次,按招考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入围参加体检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由报考部门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经面试确定为招录对象的考生要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2.考察。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人员至少在3人以上。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3.公示。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

(二)逾期未能提供其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三)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现为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拟聘人员,免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按照汕尾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

六、其他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办公室

原标题:2018年广东省汕尾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高层次人才招聘补充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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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永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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