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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辽源市事业单位招聘255人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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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参加笔试(加试)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

2.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非加试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科目详见《2018年辽源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面试讲课的请注意《面试讲课教材目录》(附件3)的提示。

4.已确定的面试人员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经笔试(加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加试)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报名时打印的《报名表》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及格分数线为60分。

2.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在辽源党建网、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

点击查看>>>2018年吉林省辽源市事业单位人才专项招聘公告(255人)成绩查询入口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有笔试(加试)的以笔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加试)成绩相同或没有笔试(加试)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确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此外通过另行加试的方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辽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时间、集合地点和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或考察期间放弃应聘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空缺的,在可调剂岗位(调剂代码相同)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依次调剂。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党建网、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期过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要对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在资格条件审核时提供的影印件原件及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无法核实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三)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期协议,并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优惠政策

对招聘人才,约定最低服务期年限5年(含试用期),除享受辽源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正常待遇之外,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具体事宜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一)给予住房补贴。对本次招聘的具有原“985”“211”高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落户辽源并在本市以本人名义购房,居住满五年,分别享受住房补贴5万元、8万元;被选派到基层服务的本科毕业生连续5年被评为优秀且在辽源落户购房的,可在服务期满后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5万元。

(二)优化岗位待遇。对本次招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管理岗位分别按八级、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博士研究生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在取得专业资格后,不受岗位条件限制,可超岗聘用;在最低服务期5年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的,博士可享受当年每月1000元津贴,硕士可享受当年每月500元津贴,并享受三级甲等医院免费体检;被选派到基层服务的本科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期间,被确定为“辽源市优秀大学生人才”的可享受当年每月200元津贴,并享受当年三级甲等医院免费体检。

(三)统一管理重点培养。本次招聘的人才,统一纳入市、县(区)优秀青年干部数据库,由组织部门跟踪管理,择优选派到基层进行实践锻炼2年以上,符合提拔、调任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提拔或调任到公务员岗位。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的硕博人才,纳入我市副县(处)级后备干部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适时推荐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辽源市(含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上述优惠政策由辽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辽源党建网: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其它事项

1.招聘工作的有关动态信息可登录辽源党建网、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栏。

3.咨询与监督电话:

辽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

、 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络技术支持)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 本公告由辽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点击下载>>>

辽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本文章转自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标题为:2018年吉林省辽源市事业单位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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